《2022·CF40中国金融改革报告:金融促进高质量发展之路》发布会于4月24日在北京召开。《2022·CF40中国金融改革报告》项目由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立项,包括五个分报告,分别就制定《金融稳定促进法》、提高金融监管效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构建房地产新模式,以及资本项目开放和货币国际化的国际经验教训开展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会上,CF40学术委员、丝路基金董事长朱隽,CF40成员王毅,CF40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CF40研究部副主任、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青年研究员朱鹤及CF40资深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张斌代表课题组先后发布分报告。
在金融稳定立法方面,分报告《制定<金融稳定促进法> 研究》课题负责人CF40成员王毅首先明确,当前建立合理高效、相互制衡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落实处置金融风险的资金来源是矛盾焦点,但长远看,具有前瞻性的事前防范机制比风险处置、事后救助对金融稳定更加重要。因此,金融稳定立法应为“金融稳定促进法”。 报告认为,《金融稳定促进法》应促进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正常发挥关键功能的状态,重点是解决本轮金融风险处置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和规则不足的缺陷。
在防范风险金融方面,分报告《提高金融监管效能》课题负责人、CF40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认为,我国是少数未发生过严重系统性金融危机的主要新兴经济体。过去我国维持金融稳定的主要手段是经济增长和政府兜底,但随着金融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复杂,经济向高收入水平收敛的过程中增速开始下行,政府很难对所有的金融风险问题采取兜底的做法,且政府兜底也容易引发更大的道德风险。报告建议,加快金融监管的立法和制度建设,提高微观审慎监管标准,建立监管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双支柱”宏观调控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边界和权责划分,不断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统一地方金融监管的标准与政策,动态调整监管标准与内容,央行、监管与财政应共同构建国家金融安全网,提升监管效能的作用等建议作为中国金融监管构建的改革方向。
在创设“专精特新贷”,建立以股权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方面,分报告《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研究》指出,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核心矛盾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与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匹配。报告建议,现阶段金融更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作用的改革核心思路应当是:在不断完善以债务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基础上,探索并建立以股权融资为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金融支持模式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通过政策设计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和科技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金融支持。
在构建面向新市民的都市圈建设方案方面,分报告《构建房地产新模式》指出,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需要妥善化解房地产相关供给弹性不足推高都市圈房价,和房企积累了规模庞大、难以通过销售收入和运营收益覆盖的 “沉淀负债”,这使得房企负债率居高不下,同时可能制约全社会信用扩张、引发需求收缩和宏观经济不稳定这两个问题。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报告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面向新市民的都市圈建设方案,二是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债务化解方案。
在以资本项目开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分报告《资本项目开放和货币国际化的国际经验教训研究》认为,我国正处在加快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窗口期,考虑到我国具有进一步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建议着力推进相关改革,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
此外,分报告《资本项目开放和货币国际化的国际经验教训研究》还同时强调,现阶段,继续稳妥推进高质量的资本项目开放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最有力抓手。资本项目开放并非放任资本完全自由流动的过程,而是以市场化的宏微观审慎管理政策替代行政管制手段的过程,因此,在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同时,应同步完善跨境资本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提高逆周期措施效率,实现对资本流动波动风险的市场化调控。应着力提升微观监管能力,并为必要时采取资本流动管理措施做好准备。最后,还要进一步发挥金融稳定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避免监管交叉、真空或监管套利。我国应坚持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平稳、顺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