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州市近日发布公告,自5月31日24时起,按照“解封不解防”原则,有序恢复全市餐饮、文旅场所等正常营业。
按照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要求,恢复开放经营的所有餐饮单位、文旅场所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50%限流、两米线、测温、验码、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采取单向流线,确保进出人员不交叉。对外接待的窗口服务从业人员要落实防护“三件套”(N95口罩、面屏、防护手套)。同时,所有进入餐饮单位、商超、农贸市场、文体场馆、景区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此外,限额以上餐饮单位、文旅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广大居民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出入餐饮单位、文旅场所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